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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《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》的通知
2016-03-30 697 返回列表

各中央企业:

为了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,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,推动中央企业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,认真履行好社会责任,实现企业与社会、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,我们研究制定了《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》,现印发你们。请结合本企业实际参照执行,并将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工作中的经验、做法和问题及时反馈我委。

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

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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